TVB御用宮女張韋怡告姑仔誹謗獲判勝訴 姑仔須賠償逾312萬元及利息 2007年落選港姐、有TVB「御用宮女」之稱的42歲女藝員張韋怡(Gogo),6年前入稟高等法院控告姑仔潘碧玉(Jade)誹謗,姑仔則作出反申索。案件今年3月進行歷時9日的審訊後,暫委法官翟紹唐今在高等法院頒下判詞,裁定張韋怡勝訴,姑仔須賠償逾312萬元及利息,姑仔的反申索則被駁回,法庭未有下令雙方須作書面道歉。 原告張韋怡(Gogo)在2020年入稟高等法院,指控被告姑仔潘碧玉(Jade)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