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處向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發兩通函 加強設備管理及資訊透明度
消防處昨日(1月8日)發出兩份通函,規定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承辦商)進一步加強對樓宇消防裝置及設備的管理,並提升其運作狀況的資訊透明度,讓居民及管理人員更清楚掌握消防裝置的運作狀況。兩份通函即時生效。 消防處通函第1/2026號規定,當消防裝置(如消防喉轆、手動火警鐘掣等)出現損壞時,承辦商必須在裝置當眼位置張貼符合標準規格的損壞告示,以便公眾容易識別,避免在緊急情況下誤用已損壞的裝置。此外,承辦
消防處向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發兩通函 加強設備管理及資訊透明度
消防處昨日(1月8日)發出兩份通函,規定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承辦商)進一步加強對樓宇消防裝置及設備的管理,並提升其運作狀況的資訊透明度,讓居民及管理人員更清楚掌握消防裝置的運作狀況。兩份通函即時生效。 消防處通函第1/2026號規定,當消防裝置(如消防喉轆、手動火警鐘掣等)出現損壞時,承辦商必須在裝置當眼位置張貼符合標準規格的損壞告示,以便公眾容易識別,避免在緊急情況下誤用已損壞的裝置。此外,承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