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為演員的前香港游泳代表陳仲維涉去年在大環山游泳池教授游泳班時,趁中年女學員在水底練習呼吸時,以手掌掃女方的胸部後,再以其下體觸碰女方的臀部。六旬被告今早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否認非禮罪開審,承認事實指被告在警誡下稱「我一定無做過」。中年婦今庭上作供憶述,遭非禮後即從水底探頭望向被告,驚見「嗰刻佢望住我喺到笑」,另形容被告的下體觸碰其臀部時「係硬嘅」,中年婦以身體不適為由遠離被告時,被告則罵罵咧咧地指「所有女人都鍾意佢」。
61歲被告陳仲維,報稱游泳教練,被控猥褻侵犯。控罪指,他於2024年6月21日在香港九龍環海街7號大環山游泳池猥褻侵犯另一人,即女子X。
X稱練習時遭被告掃胸觸碰臀部
中年女事主X在屏風後憶述,案發晚上8時許在大環山游泳池出席由被告教授的游泳班,X內穿一套黑色兩件頭泳衣、即背心及短褲,外穿長袖恤衫遮蓋全上身,並戴上泳帽及泳鏡。X透露,當時在泳池邊練習水中呼吸,另兩名女學員自行練習,而被告則走近X進行授課。X明言,「當我嗰頭沉咗落水之後,我感覺到有一隻手,好大力喺我胸部壓落去」,X形容,被告用左手掌,從X的右胸掃至左胸側約2至3秒,X用眼睛在水底目睹被告犯案。X隨即探頭上水面,扭頭望左邊時,目睹被告「望住我喺到笑,俾我嘅感覺係不懷一個好嘅意圖」,而身邊除被告外再沒有其他人。
X續供稱,當時自己上身前彎90度的姿勢站立,雙手扶池邊,臀部向外翹,頭在水面望向被告。X指,被告向X微笑後「被告用佢嘅下體去觸碰我嘅臀部」,X感覺到被告先從後觸碰其左臀,之後移動到右邊,再用下體觸碰X的右臀,歷時約2至3秒。X明言「當刻非常驚」,並表示「作為一個女性,我感覺到嘅係,男性下體因為興奮而勃起,再篤落嚟」,形容感覺到被告觸碰X臀部時「係硬嘅」。
被告事後稱「我嘴你就嘴你、你走唔甩」
X向被告表示,耳朵進水需稍作休息,惟被告罵罵咧咧地斥「呢個池呢,就我大晒嘅」、「我嘴你就嘴你啦、你走唔甩」,更曾向X表示「所有女人都鍾意佢」。X隨即借故以身體不適為由早退,再致電將事件告知胞姐。
承認事實指,被告是女事主X的游泳教練,X於去年6月21日在九龍大環山游泳池出席被告授課的游泳班,X在同月24日向警方報案,警方翌日凌晨拘捕被告,被告在警誡下稱「我一定無做過」。
X否認因於課程套票過期下強行上課與被告爭執
辯方盤問時質疑,X的課程套票理應在案發當日已過期,X根本沒有權利上課,惟X仍堅持要參加課程,故曾與被告因此事發生爭執,X否認。辯方另提及,被告當日曾指責X不用心上課,再加上被告的嚴厲教學方式亦引致X的不滿,X否認。辯方續指,X當日上課遲到後,更要求被告私人授課,而案發時有被告的女助教在場協助授課,X否認,更表示從未見過女助教。辯方引述被告向警方錄取口供時,沒有指出目睹被告觸摸其胸部,僅提及感覺到被告的觸碰。X回應,錄取口供時已夜深,感覺疲累,故沒有特別注意是否有提及目睹被告犯案之事。X庭上強調,自己是為了公衆利益,保障女性,才選擇報案求助。
X的胞姐供稱,案發當晚11時許接獲X的來電,從對話中感覺到X與平日的語氣不同,「好似有啲唔開心」。在胞姐的詢問下,X透露在游泳課時「發生咗啲嘢令佢好唔舒服」,指教練用手由X的右胸掃向左胸,並感覺到其下體撞到X的臀部,其後教練「好大力抓住佢隻手」,並大聲斥責X「抗拒男人呀?」,更表示「喺呢到嗰嗰女人都鍾意佢」。胞姐遂勸諭X不要再去上被告的游泳班,認為X的安全受到威脅。胞姐在辯方盤問下指,X在案發翌日已告知她,欲前往警署報案揭發案情。
暫委裁判官布喜后聽畢控方案情後,裁定被告非禮罪表面證供成立,被告選擇自辯。
被告指事主常遲到早退 故曾要求事主「唔好影衰我」
被告自辯時提及,自己教授游泳已40多年,自言在泳界有一定知名度,經學生介紹認識X並授課。被告透露,X購買的套票在案發時已完結,理應不能再上課,惟X「拗堂數,喺泳池行嚟行去」,X更大聲指「我上咗5堂咋」,被告形容「佢覺得自己啱,佢嚟就要教佢」。被告終決定當日教X最後一堂,被告直言X「基本上堂堂都遲到、早走」,練習時又諸多藉口偷懶「一陣又話返工好攰,一陣又話耳仔入水」。被告另供稱,自己為女學員上課時,若有除手部以外的身體接觸,一定會事先告知學員。
被告憶述,當日授課時身穿貼身潛水衣及潛水短褲,案發時站在X的左方,用右手捉住X的右手,教X自由式的划手動作,被告直言除了接觸X的手部外,不會接觸到其他身體部位。被告透露,X當時的課堂表現不理想,故向X表示「最後一堂,俾啲好啲嘅表現」,X隨即回應「點會係最後一堂,咪俾錢再學過」,被告反駁「俾錢都唔一定要教你」,更斥責X「你游到咁唔好游啦,影衰我呀」、「唔係俾錢我一定教你」。案件10月20日續審。
案件編號:KCCC1593/2025
法庭記者:黃巧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