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因懷孕遭歧視拒頒博士學位 港大女研究生提司法覆核遭駁回 女研究生於2020年起修讀香港大學藥理及藥劑學系的博士課程,但最終未能通過口試及被建議授予碩士學位。她不服相關決定,認為因在2023年懷上第二胎及後產嬰,遭到教授歧視及影響相關考官,遂提出司法覆核。法官高浩文今於高等法院頒下判詞,指相關決定屬學術評核,司法覆核並不適用,涉事考官也指出了申請人論文不足之處,而教授當時並沒有歧視申請人,反而給予相應支持,故駁回司法覆核申請。 司法覆核不適用於學術評核